江西-宜春
行政诉讼
2025-05-02
准驾车型不符时,交强险的赔偿情况如下: - 财产损失: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准驾车型不符导致的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包括准驾不符)的情形下,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交强险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过,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例如,徐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杨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18万元,在交强险财产限额内赔偿2000元,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徐某追偿垫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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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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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5-05-02
2024年江西宜春工伤六级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28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其他费用:还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其中,医疗费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辅助器具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赔偿金额与本人工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